落马贪官甩锅给三任前妻 这份忏悔书合格吗?
4月2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专题片《失守的守门人》,剖析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罗永隆违纪违法案。罗永隆身为国企主要负责人,涉嫌受贿金额达1300多万元,仅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项,就造成经济损失四亿多元,其中国有资金损失两亿八千多万元。
可笑的是,罗永隆在忏悔书《婚姻不幸失德行,家风不正毁终生》中,把自己的贪腐行为,归结于三段失败的婚姻。根据他的忏悔所言
第一段婚姻中,因无力购房,“寄人篱下”的生活扭曲了心理,找民营企业老板要钱,是为了给女儿买房,为了女儿的婚礼。第二段婚姻,因为自己婚内出轨,解决感情纠纷而继续向民企老板索贿。第三段婚姻,则是为了满足小他14岁的第三任妻子的虚荣心,把民企当作提款机,后续又是为了支付分手费,向民企老板索贿。
总而言之,是失败的婚姻,是为了履行丈夫、父亲的责任,让他走向了腐败的深渊。言下之意错不在我,都是“前妻们”惹的祸。
,因果关系并没有这么曲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做官的是自己,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出现了腐败行为,岂可甩锅给前妻?
一者,婚姻失败的锅不在别人,而在其自身。二者,婚姻失败更不是违法乱纪的理由。对此,专题片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罗永隆的失职渎职,以及贪腐行为根本不是源于婚姻不幸,而是源于自己的精于算计、贪婪自私、不知廉耻、毫无底线。
这种所谓的反思和忏悔,完全避重就轻,既是自欺欺人,也是试图继续蒙骗组织。
罗永隆在专题片中说“没有想到,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完整、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政治理论和党纪法律学习,是在‘留置’这种特殊的环境中完成的。”遗憾的是,这次学习还不够深入、彻底。即便东窗事发、身陷囹圄,罗永隆还是没有意识到,或者说还不愿意承认是自身德行失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纵了自己的贪欲,才走到了这一步。
再说了,身为重要地方国企的主要领导干部,平日里的政治理论和党纪法律学习必定不少。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违规、什么不违规,罗永隆其实心知肚明。但党的十八大后,罗永隆依然不收手不收敛,在问题暴露后,不是如实交代个人问题,而是处心积虑地与他人串供,费尽心思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其实,罗永隆的“甩锅式”忏悔,并不是孤例。一些贪官身陷囹圄还不忘作秀表演,改不了说大话、套话、假话的习性。比如,把腐败的诱因归结为出身农家,归结为他人的拉拢腐蚀,归结为仕途不顺,等等。原因一大堆,唯独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从自身的贪婪、自私、堕落处找原因。
只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种种虚伪的表演,恐怕只能感动自己、欺骗自己,不可能达到为自己推脱罪责的目的。这种套路化、模式化、趋同化的忏悔,不走心,也是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