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的规定,酱油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烹调酱油要经过加热烹调。餐桌酱油可以直接吃,比如做凉拌菜、蘸饺子、蘸鸡肉等,也可以加热烹调。国家明确规定在酱油的包装标识上必须醒目标出直接佐餐食用或用于烹调。
为什么不建议生吃烹调酱油?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每100毫升酱油中大肠菌群必须小于等于30MPN,致病菌不得检出。除此之外,还特别规定,每毫升餐桌酱油(用于佐餐)的菌落总数必须小于等于3万个单位,而烹调酱油没有这个规定。而且,其实无论哪种酱油,在生产、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都可能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如果经常拿烹调酱油代替餐桌酱油来生吃,尤其夏天,容易发生腹泻或引起其他胃肠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