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
去年9月,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曾发布《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中毒的预警公告》,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工食用毒性中药材,更不允许群众相互邀约、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主任药师张继介绍,草乌是一种中药名,可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因其含有毒性,所以现在中医也不经常使用,如果使用,需要先加工炮制。
张继说,草乌属于乌头的一种类别,这些乌头类药物都含有乌头碱,而乌头碱对人的毒性极为强烈,超量服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常人服用3到4毫克就会出现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甚至心跳骤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