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等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可以说怎么强调也不过分。这次国务院从七个方面部署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尽快解决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可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一次高规格动员。
具体来看,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第一是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理所应当对食品安全承担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对此,从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流通,到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着力解决违法犯罪成本低导致的屡罚屡犯、屡禁不止乱象,再到建立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档案,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都是为了落实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个层面,是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这次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就是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存在明显的漏洞和死角,要在生产、销售、服务的每个环节上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不给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要实现这个监管目标,不但需要充实和强化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更要大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作风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此,需要依照刑法增设的食品安全渎职罪等法律法规,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管人员,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以至刑事责任,以此向食品安全监管者施加更严明的责任约束和更沉重的责任压力,并通过监管者将约束和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第三个层面,是推动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积极行使权利、履行责任。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进来,人人有责在这里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以人人有责淡化政府责任的借口,而是凸显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广泛性和可行性。比如,这次会议提出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一些地方已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者的奖励最高达到30万元,实践证明效果不错。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查证机制和举报人权益保障机制。要明确,公众既可用投诉举报、消费投票来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对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可以说,后一项工作尤为不可缺少。
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为依托,期待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促进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