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以内是没问题,过期了还能吃吗?谁也不敢逼着你吃过期食品,商家更是不允许售卖过期食品,过期食品未必就不能吃。想想也是,今天还是保质期内的合格食品,明天就是不能吃的垃圾了?,到底过期多久还能吃,这就没有个准信了。其实只要质量没问题就可以吃,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里面还明确说超过保质期,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新版标准去掉了这个说法,毕竟我们不能在标准里面鼓励吃过期食品。
既然过了期都能吃,那保质期还有何意义?通俗地说,保质期相当于食品生产者向你做出了庄严的承诺保质期以内,食品坏掉了,算我的。商家不能卖过期食品,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但你要是自己买回家放到过期,吃出问题厂家是不负责任的。
临期食品又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商家一般会定期清点货架,把它们找出来。理论上商家是可以卖临期食品的,主要的手段是降价或捆绑促销、放在货架前排等。也有超市是提前下架,返回厂家。不过相对来讲,我更倾向于促销这种处理方式。一方面消费者可以享受到真正物美价廉的商品,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不良厂家把临期食品翻新后重新售卖。
在国外,把临期食物降价出售或直接捐给慈善机构是商家的通常做法,比如在加拿大、美国、德国都有相当完善的食品救济机制,为低收入者提供最基本的食品保障。美国、英国、新西兰、日本等国的食品还有最佳口味期、最佳食用期或最佳赏味期的说法,过了最佳食用期(还不到保质期)就打折出售(我们国家在这一点上显得比较粗线条)。总的目的是要让食品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但过期的食品在国外也不让卖,除了销毁,还可用于制造饲料、化肥。
,我认为临期食品不但安全、可食用,也是低收入者的福音。不过文章开头那则消息里的情况需谨慎对待,临期食品从超市流向街边,实质是超市在转嫁责任。虽然小贩和那些老年消费者看起来是双赢,但这种做法不值得鼓励。更何况差几个小时就过期的食品,你用不着玩这么悬的吧。我们还是应该鼓励商家通过正常渠道光明正大地销售临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