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报道《夜幕下的勾当&mdash&mdash温州黑作坊化妆整容霉变熟食》,揭露一些不法厂家将卖到各地超市、便利店过期、变质的鸡腿、鸡翅、鸭头等包装熟食重新回收,进行漂白回炉,施以添加化学物质、洗衣粉等整容手术,穿上散装统货的马甲重新流入市场,坑害无法识别真容的广大消费者。
近几年,全国一些地方相继曝出不法商家暗地回炉过期、霉变食品的恶劣行径。如上海将月饼陈馅包入新月饼、江西将不能孵出小鸡的孵化蛋转做蛋糕等。前不久又惊曝汇源、海升、安得利等知名企业被指收购烂水果榨果汁。
监管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施行条例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有,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工具、原料等物品,处以2000元以上、货值额10倍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国家相关法律的核心表述是禁止、清理。这样的规定较抽象、笼统、乏力。如何禁止、清理?清理达到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重要问题法律规定都不太明确。厂家将过期变质的食品回收处理,或者废物再利用,然后改头换面重新销售也可理解为是一种清理方法。苍南县一些生产乡巴佬食品的厂家就是这样钻法律的空子,将之回收,然后转卖给个体户,结果导致回炉食品重新流入市场。
针对谁负责销毁、谁负责监管销毁的问题,温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一致认为,食品卖到哪里就在哪里销毁,就地销毁的唯一责任人就是经销商。经销者必须对过期食品负全责。而只有就地销毁,才形成不了回收、回炉的产业链。健康饮食网 http://www.yiqihong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