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甜味剂,你了解多少?
甜味是中国传统五味之一,普遍受到消费者喜爱。那么,关于各种各样的甜味剂,你又了解多少?
一、什么是甜味剂?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甜味剂是指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如三氯蔗糖、阿斯巴甜等。
通常我们从蔗糖和蜂蜜中获得甜感,中国传统上还使用甘草,现代也使用罗汉果、甜叶菊调配甜味。,蔗糖、蜂蜜的产量容易受到气候、病害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大,且糖尿病患者不宜食用;甘草和罗汉果在我国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甜叶菊则不能直接用于食品加工制造。为了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适应不同食品对不同甜感的要求,科技界致力开发研究新型甜味剂。
二、甜味剂的种类
甜味剂主要分为天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
(一)天然甜味剂
包括天然物的衍生物和非糖天然甜味剂。
1. 天然物的衍生物。三氯蔗糖,甜度为400~800倍(以蔗糖为标准,下同),甜味特性十分类似蔗糖;阿斯巴甜,甜度为200倍,具有清爽的甜味,在高温下不稳定。
2. 非糖天然甜味剂。罗汉果甜苷(罗汉果提取物),甜度为300倍,有罗汉果特征风味;甘草类甜味剂(甘草提取物),甜度为200~500倍,持续时间较长,有特殊风味;甜菊糖苷(原产于巴拉圭和巴西的甜叶菊提取物),甜度为 250~450倍,带有轻微涩味。
(二)人工合成甜味剂
采用化学合成、改性等技术得到的有不同特性的人工甜味剂,化学性质稳定,耐热、耐酸和耐碱,在一般使用条件下不易出现分解失效现象,故使用范围比较广泛。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有糖精或糖精钠,甜度为200~700倍,明显后苦;甜蜜素,甜度为30~80倍,甜味纯正、自然,无异味,甜感产生较慢,但持续时间较长。
三、甜味剂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明确规定了甜味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也明确规定了哪些食品不允许使用甜味剂。例如,糖精或糖精钠在婴幼儿食品中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