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汛期食品安全提醒与规范
随着衡水市进入汛期,气候炎热、高温高湿,食品容易遭受污染或变质。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与健康,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全市食品销售者和消费者,特此发出以下重要提示与规范:
食品销售商责任落实
一、日常管理强化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日常控制、周检查、月调度”制度。对营业场所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通风、防潮、防雨、防水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受污染的食品需及时清理,集中收集、储存并销毁。
二、制度执行严格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发票和进货检验流程,确保食品来源安全。特别警惕汛期异常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严禁购销不明来源、过期、变质、脏污的食品。对经水浸泡、包装破损等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要及时处理。
三、管理细节优化
针对需要特殊温度、湿度条件的食品,要加强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这些设备要定期维护,确保运行效果。建立并实施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记录制度。
四、自查工作重要
食品销售者要定期对食品储存、销售场所进行自查,确保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特别是要保持储存场所的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五、库存物品管理规范
定期自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和原料要妥善存放,避免受潮和遇水变质。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曝晒。
六、经营行为合法
依法开展经营,不囤积、抬高价格,不购销不合格食品。对于通过网络销售的食品,要加强配送、储存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防护。
消费者注意事项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仔细检查食品标签和质量,选择包装完好、状况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避免购买或食用不明来源的野生菌、野菜和水果,以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健康,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安全!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想要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储存方式至关重要。切记不要将食品置于阴暗潮湿的地方,存放时要加盖,以防灰尘、苍蝇、昆虫和老鼠的侵扰。购买食品时,避免过量,储存时要注意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过高的温度和湿度容易导致细菌繁殖,使食品变质。
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未开封但不能即食的包装食品应及时冷藏,不宜长时间存放。一旦发现食品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务必立即丢弃,切勿因小失大,冒险食用。
若购买到变质食品,消费者应迅速行动。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积极报告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防汛目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食品安全的守护者,通过合理储存和及时报告,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保驾护航。